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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鉴定等 举实者奖500
时间:2008-07-04 【来源:常州日报】
  

   记者昨天从市计生委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开始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实名举报违法生育等行为属实的,举报者将获得500元奖励。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下列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举报违法生育的;举报利用再生育审批权徇私舞弊,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的;举报施行假节育手术,进行假病残儿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虚报、瞒报生育情况,伪造、篡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举报施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举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和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举报其它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规定的。

  举报人在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时,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向举报人详细了解情况,反馈查处信息和结果,查证属实后实施奖励。

  市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对于涉及市人口计生委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或人员违法行为的,可直接向市监察局驻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举报。

  受理单位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符合奖励条件的,及时兑现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件500元。凡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事件或同一对象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来访时间、邮戳或电话、网上举报记录时间为准)。有关举报事实如属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已掌握并正在查处的,不予奖励。举报人凭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奖励通知及本人有效证件到举报受理部门领取奖金。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可根据本人意愿,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李敬 杨杰)

  •   举报途径

(编缉: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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